光學顯微鏡
什么是光學顯微鏡?
光學顯微鏡通常指通過可見光和玻璃鏡頭對物體進行放大觀察的顯微鏡。
光學顯微鏡從發明至今一直用于觀察微生物和動植物細胞等有機體,因此包含生物顯微鏡。
光學顯微鏡的結構
17世紀下半葉,荷蘭人安東尼?菲利普斯·范?列文虎克(Antonie Philips van Leeuwenhoek)發明了單鏡頭顯微鏡(帶一個鏡頭的顯微鏡),并發現了微生物和精子。
與此同時,英國人羅伯特·胡克(Robert Hooke)發明了復式顯微鏡。這種顯微鏡裝有兩個鏡頭,分別為物鏡和目鏡。胡克利用復式顯微鏡觀察了木栓結構。
由于木栓結構看似由若干微小空間組成的蜂窩,他便將這些小空間命名為細胞(cell)。“細胞”一詞由此便成為生物學術語。
目前使用的光學顯微鏡一般是裝有物鏡和目鏡的復式顯微鏡。
在普通的光學顯微鏡*中,光源被放置在樣本下方,然后通過物鏡放大穿過樣本的光線,進而完成觀察。
因此,這種顯微鏡無法觀察不透光的物體。為了觀察這類樣本,必須將其切成薄片,再將薄片固定到載玻片或相似物體上。
立體顯微鏡用于觀察無法切成薄片的物體。
立體顯微鏡是將光線向下投影到樣本上的光學顯微鏡。然后,物鏡將反射光放大,以利于觀察。
立體顯微鏡具有兩個目鏡,可實現3D觀察,效果與裸眼觀察相同。
立體顯微鏡適用于低放大率觀察。金相顯微鏡用于以高放大率觀察樣本的反射光。
*與本公司VHX上一代產品相比
光學顯微鏡應用
據說,裸眼可辨別的兩點間最小距離為0.1 mm,相當于一縷頭發的厚度。
光學顯微鏡可辨別的最小距離為200 nm。
電子顯微鏡一般用于觀察小于200 nm的物體。
光學顯微鏡的局限
- 不同應用須使用多臺顯微鏡
- 觀察距離較短
- 薄樣本須固定在載玻片上
- 景深較淺,難以觀察表面不平整的目標物
- 須搭載相機才能拍攝圖像,但難以獲得高分辨率圖像
- 未配置測量功能
選用數碼顯微系統VHX系列的理由
集成了立體顯微鏡、金相顯微鏡和工具顯微鏡的功能
內置環狀照明、同軸落射照明和透射照明,可實現從低放大率到高放大率的無縫觀察。
由于景深較大,深度合成功能可在顯示屏上顯示完整的聚焦圖像,并進行高放大率觀察
無需切割或拋光目標物。(可實現無損觀察。)
觀察距離長,可實現多方位觀測
標配相機和顯示器可確保拍攝照片的畫質與顯示的圖像相同
還可實現平面和3D輪廓的測量
光學顯微鏡
光學顯微鏡是最常用的顯微鏡。
光學顯微鏡采用由多個物鏡組成的光學鏡頭,能夠以高于單鏡頭顯微鏡100、200或300倍的放大率觀察目標物。
本章詳細介紹了光學顯微鏡。